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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「關懷」是本法和醫病關係核心價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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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「關懷」是本法和醫病關係核心價值

-今日(2018/05/09),衛環委員會召委邱泰源委員理事長排議繼續審查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,共有行政院、吳玉琴、陳曼麗、邱泰源、劉建國及陳宜民委員共6案。
-邱委員於提案說明時首先表示,今日審查的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-B.調解機制改善」,在醫療糾紛處理ABC三大策略中相當重要。同時感謝林靜儀委員於第四會期排審「醫療法第82條- A.醫療刑責合理化」,更順利三讀通過。醫師公會也與金管會和產險業也持續通力推動「醫療責任險-C.補償機制」,讓民眾得到合理的保障。
-針對部分團體無法了解本法的核心精神,而提出不同的看法,邱委員特別解釋本法調解機制之目的,是讓已經重傷或死亡的病人和其家屬,能在第一時間得到關懷。其實許多狀況是在接受醫事人員盡心盡力的照護,最終仍無可避免的死亡或重傷,同樣也要給予病人和家屬關懷和照顧。期望醫病關係能更和諧。此法有追求更好品質作用,但絕不是懲罰作用或道歉法則。
-邱委員強調,這就是醫療和醫病關係的最高核心價值-關懷和信任。並感謝相關單位,如衛福部、法務部、地方衛生局和地方醫師公會,過去相當努力的執行調解關懷小組計畫,這些經驗的累積都是促成今日周全立法和醫療體系改善的基礎。
-邱委員最後仍重申,立法應創造醫病關係的和諧。期勉修法時,眾人能共同努力發揮吾人的智慧和關懷,相信會達到立法的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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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任第十屆立法委員; 第九屆立法委員;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; 臺大醫學院醫學系教授; 臺大醫院門診部 主任; 台灣家庭醫學會榮譽理事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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